申请人楚雄华荣兽药经营部双柏一分店于2022年 8月3日向本机关提出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(延续)行政许可申请,本机关受理后,经依法审查,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八条、第三十九条、第四十条规定,本机关于2022年8月3日作出了准予雄华荣兽药经营部双柏一分店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(新办)的行政许可决定(相关文书的编号:双行审决[2022]561号),现予以公开。
双柏县行政审批局
2022年 8月 4日